星期二, 7月 12, 2005

題醒自己

保羅說:「若仍舊討人的喜歡,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」(加拉太書1:10)

我想這段經文正路解釋是若你仍害怕別人譏諷,或仍想討人喜悅,你就無法好好維護你的神和祂的國度。

不過其實我想到第二樣野!

我有時係度想, 我無論係同事面前, 朋友面前, 弟兄姊妹面前都係一個好好的人. 但其實可能唔係出自真心, 唔係為左見證神, 可能只係為左討人喜歡吧!
唔知呢, 有時俾人讚會好開心, 但轉過頭又會有d唔想人讚的感覺, 其實我唔係咁好人呢!

3 則留言:

日日 說...

令我諗起呢段:

徒5:29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:順從神,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。

小強 說...

Thank you, 日日! 原本是回應你結果因為打左好多, 加左上面頭呢!

日日 說...

小強~

哈...我誤會左添...

有時呢...唔係話咩咩要討好 神/人,才是對/有錯...
我覺得只要唔違反 神的道,討好人自己又開心咁又有咩問題?主耶穌都叫我地愛人如己,對人好已等如遵行主的吩咐了。

我都係俾人讚都會有點飄飄然,但有時呢,如果別人讚的不是我覺得應有的我會覺得唔開心,會覺得只是客吐,唔係真心的讚賞;有時又會覺得:"我不是你們想像中的那麼好的!"真係好矛盾...